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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火灾探测报警系统设计四点注意事项

点击数: 次  2018-11-13


一、 区域报警系统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区域报警系统至少应由一台火灾报警控制器、一台图形显示装置及相应的火灾声和/
或光警报器、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火灾探测器等设备组成,系统中的火灾报警控制器不应超
过两台。
2 火灾报警控制器和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应设置在有人值班的房间或场所。
3 系统中可设置联动控制设备。
4 当用一台火灾报警控制器警戒多个楼层时,应在每个楼层的楼梯口或电梯前室等
明显部位,设置识别着火楼层的灯光显示装置。

二、 集中报警系统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集中火灾报警系统至少由一台集中火灾报警控制器和两台区域火灾报警控制器(或由一台火灾报警控制器和两台以上的区域显示器)、一台图形显示装置、一台联动控制器及相应的火灾声和/或光警报器、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火灾探测器、专用电话等设备组成。
2 集中火灾报警控制器和火灾报警控制器,应能显示火灾报警部位信号和控制信号,亦可进行联动控制。
3 集中火灾报警控制器和火灾报警控制器,应设置在有专人值班的控制室或值班室内。

三、 控制中心报警系统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控制中心报警系统至少应由一台集中火灾报警控制器和两台区域火灾报警控制器(或由一台火灾报警控制器和两台以上的区域显示器)、一台图形显示装置、一台联动控制器及相应的火灾声和或光警报器、火灾应急广播、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火灾探测器、专用电话、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等设备组成。
2 系统应能集中显示火灾报警部位信号和联动控制状态信号。
3 控制中心报警系统可以设分控制室,但分控制室的系统组成应符合5.2.5.1 或
5.2.6.1 要求,且控制中心应能显示分控制室的所有信息。

四、家用火灾报警系统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1 A 类系统应首先符合选定的区域火灾报警系统、集中火灾报警系统或控制中心火灾报警系统要求,并应在每户设置火灾声警报装置和手动火灾报警开关,发生火灾时,控制室应能及时通知发生火灾的住户及相邻住户(住户内设置家用火灾探测器时可以设置声光报警器)。
2 B 类家用火灾报警系统中应至少由一台家用火灾报警集中监控器、一台家用火灾报警控制器、家用火灾探测器、家用手动报警开关等设备组成。在集中监控器上应能显示发生火灾的住户。
3 C 类家用火灾报警系统应至少由一台家用火灾报警控制器、家用火灾探测器和手动报警开关组成,在发生火灾时,其户外应有相应的声光警报指示。
4 D 类家用火灾报警系统一般由家用火灾探测器组成,发生火灾时应发出火灾报警声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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